规划调整背景 文创港是甬江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先行区,其开发建设对于提升宁波市城市形象品质、完善中心城区功能、集聚高端创意人才、带动产业转型升级都有重大意义。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文创港“城市建设新地标、创新研发新平台、都市经济新引擎、百姓生活新社区”的定位,从整体系统的角度,研究地区发展路径,立足发展目标和实施管控要求,开展了《宁波文创港核心区整体城市设计》(以下称“整体城市设计”)的编制工作。在此基础上,经市政府批准对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北路地段(JB04)控制性详细规划(文创港核心区)作局部调整。
调整范围
本次局部调整范围东至江北大河、南至甬江、西至通途路、北至大庆北路,用地面积约100.52公顷。 △ 范围影像图
调整内容
落实“整体城市设计”内容,对用地布局、道路交通、地块控制指标等进行调整。为体现“整体城市设计”中的文创港天际轮廓线,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超出机场净空要求,地块容积率等指标也是在此建筑高度下得出的,地块建筑高度最终须以空域管理部门要求为准。 01 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面积100.52公顷,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约88.66公顷,占88.2%;规划非建设用地(水域)11.86公顷,占11.8%。 02 规划人口 规划人口主要指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后能够容纳的人口规模,具体依据居住地块开发的住宅建筑容量测算:新建住宅按每套住宅建筑面积110平方米、每户2.6人测算规划人口规模。规划居住人口共计1.05万人。 03 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》GB50180-2018,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“分级配套,共建共享;分类实施,公益优先;因地制宜,弹性指导”的原则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社区级设施。区内设施规划幼儿园、社区中心、文化设施和展览馆等,其他教育、医疗、商贸等公共设施依托周边统筹配置。 04 道路交通 优化区域交通体系,结合工业遗存及地块划分,优化路网系统。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等级结构分为主干路、次干路和支路三级,规划“三横五纵”的路网结构,保障交通的顺畅性与便捷性。考虑通勤及休闲出行需求,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,构建高效合理、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。 05 建筑高度 按照“整体城市设计”方案落实地块建筑高度,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超出机场净空要求,沿江建筑逐级跌落,形成舒适开敞的空间尺度,塑造错落有致的天际线,标志性建筑高度控制在180米以下。本次调整范围处于机场净空要求范围内,下步须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,才能按此建筑高度出具地块规划条件,最终地块建筑高度以空域管理部门要求为准。 06 容积率 按照“整体城市设计”方案落实地块容积率。商业、商务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.5-4.1,居住、文化、商业、商务等混合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.5~4.65。地块容积率是基于建筑高度允许超出机场净空要求的前提下得出的,下步须在征得空域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,才能按此容积率出具地块规划条件,最终地块容积率视空域管理部门对建筑高度的要求而定。 07 工业遗存保护 根据“整体城市设计”方案,规划范围内工业遗存共保留12处,其中适当移动建筑2处,原址改造7处,落架大修3处。其中,启动地块按照“宜保则保、活化利用”的原则,按照专家暨部门专题评审会意见,保留9处工业遗存,并对其进行建筑改造与功能置换。组团三保留一处冷库。组团四保留地块内二处冷库。 08 绿地系统 充分利用甬江等河道创造精彩、有序、网络的绿色空间体系,组成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绿景体系。结合“整体城市设计”方案工业遗存的要求,统筹考虑滨江空间的公共开放与利用,在下白沙路设置上盖景观平台增加地块与滨江的联系,并合理优化现状码头作为滨江公共活动空间。滨江水岸局部范围统筹平衡各地块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绿地率、停车位等指标。 △ 用地规划图
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
|